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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(97)年度全國集團結婚活動承辦單位(民政局)依往例與進度辦理本案公開招標作業中,預定1月底前完成,其活動時間訂於4月23、24日舉行,地點及場所細節需待得標廠商規劃服務內容而定,定案後將即予公告之。


  囿於本活動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,在執行上尚未確定謹作公告週知,免徒增欲報名新人困擾,並說明如下:若2月29日前預算通過後依行程舉行,其報名時間將預訂於3月1日統一受理報名;2月底若預算未獲審議通過,將暫停辦理並得視預算審議情形延期或停辦,有關其內容、日期、報名須知及資格等事項,將陸續公布在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站(http://www.hl.gov.tw),敬請屆時上網查詢。


  報名資格為年滿20歲未婚新人,不分本縣或外縣市全國之新人均可報名參加(詳情以當時公布為準),如您欲參加請先準備下列所需報名證明文件,檢具雙方1或2吋半身相片、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及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(3個月內有效)各二份,如配偶一方為外籍人士,另應備證件為婚姻狀況證明(需翻譯成中文譯本後,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法院譯證;東南亞人士另應經我國外交部複驗)及護照影本,或為大陸地區人士需檢附海基會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等,本年度活動相關疑問訊息及其他常見問題欲先行了解,請至網站首頁點選便民服務/局室首頁/民政局─常見問答(第3項)查詢,或電宗教禮俗課(03-8234723)黃先生詢問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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