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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工新聞報報: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開始申請囉!【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】


符合申請條件:
一、服務時數滿1,500小時以上之志工可提出獎勵申請。
二、獎勵等次共分為銅質獎章、銀質獎章及金質獎章等3項。
三、每一獎項每人僅能申請一次。
四、服務時數累計期間為:90年1月20日─96年12月31日止。
五、為方便各項獎項之統計,請各單位協助符合獎勵資格之志工於1月底提出申請,各運用單位並於2月28日(周四)前送本府社會局辦理。
●獎勵事蹟表及名冊表格可至本府全球資訊服務網【志願服務專區】下載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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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ndorahomest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